东安县:通报2起领导干部违纪典型案例
2016-01-06 22:52:27          来源:东安县纪委 | 编辑:欧阳宣 | 作者:东安县纪委          浏览量:12391

 

  2015年12月,在省委巡视第七组安排部署下,东安县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交办问题线索查办工作。县纪委监察局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积极查处交办信访件。近日,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在全县通报了2起领导干部违纪典型案例:

  一、关于刘幼平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问题

  2012年6月,东安县供销联社党委书记、主任刘幼平未经县供销联社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先后两次擅自决定出借单位公款给私人。事后在县供销联社其他班子成员提出异议的情况下,才召开党委会进行研究。作为县供销联社主要负责人的刘幼平,违反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2016年1月6日,经中共东安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刘幼平党内警告处分。

  二、关于唐德光违反廉洁纪律、组织纪律问题

  唐德光担任东安县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期间,县教育局借用下属学校2台小轿车作为公务用车;2012年至2013年11月,县教育局在唐德光姐姐开办的饭馆就餐消费,且数额较大;2011年,唐德光哥哥对东安二建公司中标的白牙市镇中学综合楼项目和东安一建公司中标的白牙市镇中学绿化美化项目进行了承建并负责实际施工。唐德光作为东安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对本单位违规借用管辖对象的车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姐姐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了廉洁纪律;明知其哥哥在其管辖单位内从事经营活动,却不予纠正,也不向组织报告,违反了组织纪律。2016年1月6日,经中共东安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唐德光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以上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严守纪律底线。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严班子、带队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监督执纪问责冲着纪律去,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要求,对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一把尺子量到底,铁面执纪,寸步不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东安县纪委)

责编:欧阳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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